一、上岗条件
第1条 回柱绞车司机必须熟悉本工作面作业规程和顶板控制方法,必须经过专业技术培训,考试合格后取得资格证后,方可上岗。
二、安全规定
第2条 回柱绞车司机要和回柱放顶工、看滑轮工、信号工密切配合,做好回柱放顶工作。回柱绞车司机和看滑轮工都要有护身点柱或设施。
第3条 回柱绞车司机与放顶工的联系,必须使用电铃(或声光)信号装置,信号一般规定如下:
1次长铃——停车;
连续2次铃——开车;
连续3次铃——倒车松绳
电话线不许明接,防爆铃盒不准打开。在操作过程中,一律听从信号指挥。听不清信号,不准开车。开车前,绞车附近及绳道内人员必须躲开。
第4条 有下列情况者,必须停车:
1、绞车移动时。
2、导向轮移动或看守导向轮人发出信号时。
3、其他不安全情况或有人喊停车时。
4、绞车附近、绞车与导轮间有人时。
5、钢丝绳钩头距绞车或导轮1.5m时。
第5条 滑轮及滑轮柱要符合下列规定:
1、滑轮柱子小头直径不小于200mm,使用时大头向下,小头向上。
2、滑轮柱子顶端要有柱窝,深度不小于500mm,顶板破碎要加深柱窝,窝底加垫帽。底柱窝深不小于100mm,底板破碎或松软要穿铁鞋。
3、滑轮柱与底板成60°~75°。方向视两绳的合力方向而定。
4、滑轮必须栓在滑轮柱的下部,最高不得超过底板0.5m,上边缘必须与绞车滚筒成直线。
5、滑轮底部应用半圆木或木板垫平,防止回柱时上下摆动。
6、栓滑轮的钢丝绳直径必须为不小于18mm的新绳,不得使用旧钢丝绳。
7、滑轮的位置要保证钢丝绳的一端对绞车中心,另一端和回柱方向成直线。
8、滑轮的滑动销子、轮夹、轮轴必须齐全滑轮沟槽直径最小要大于钢丝绳直径的1/4。
9、在滑轮靠工作面一侧,应加打一对支柱,防止断绳伤人及拉倒工作面支柱。
第6条 工作时,必须集中精力,按信号操作。开车时不得远离绞车,必须站在护身柱后方。
三、操作准备
第7条 备齐小锤、长柄工具等工具及油壶、螺丝等备品配件。
第8条 检查绞车附近的顶帮、巷道位置是否支护牢固、安全,有无杂物堆积影响操作。
第9条 检查绞车安装是否牢固,压柱、戗柱是否符合作业规程规定;钢丝绳在滚筒上固定是否牢固,排绳是否整齐,一个捻柱距内断丝面积是否超过原钢丝绳总断面面积的10%
第10条 检查电气设备是否摆设稳固适宜、操作方便
第11条 检查绞车设备各部件、螺栓、垫圈、护罩等是否齐全牢固,常用闸是否灵活,减速箱和轴承的油质是否合格,油量是否充足。
第12条 检查信号装置是否灵敏、可靠。
四、正常操作
第13条 先进行2—3次的正反车试转,并与回柱工用信号联系,试验其准确性。
第14条 集中精力,听取信号,按回柱信号进行开车、停车、倒车灯操作。
第15条 正常情况停车时,应断电后用机械阀停车,不准打反车停车。电动机、轴承温度达65℃,要停车找出原因,等温度下降后可准开车。
第16条 看滑轮工应在滑轮柱上方0.5m外靠采空区侧工作,松主绳时,在滑轮下方钢丝绳内侧密切配合向下给绳,以防咬绳。
第17条 看滑轮工必须用哨子与回柱绞车机司机联系,发现滑轮卡绳、柱子松动、咬绳、捎子松动等情况时,必须立即吹哨停车。
第18条 不论开车还是停车,看滑轮工都必须集中精力,目注工作范围状态,严禁打盹或离开岗位。运行时,滑轮内侧不准人员停留或通过。
第19条 信号工(打点工)必须听从回柱工的指挥,精力集中,密切注意钢丝绳运行方向,当发现钢丝绳运行方向有误时,应立即发出停车信号,并重新发出正确信号,发信号要迅速、准确。
第20条 回柱工始终要和回柱距离保持5—8m距离,随回柱位置推移而变化工作位置,并收盘好电缆。调整工作位置时,应手持信号装置,不得悬提信号线,以免损坏信号线接头,发生事故。
第21条 回柱工作结束后,把钢丝绳全部缠在滚筒上,把开关把手打在断电位置,锁紧闭锁螺栓,切断电源。
五、收尾工作
第22条 收拾好工具,向接班人、班(组)长汇报运转的情况、出现的故障、存在的问题等。按规定填写回柱绞车工作日志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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