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、一般规定
第1条 绞车司机必须经技术培训、考试合格后,方可持证上岗。
第2条 必须了解本设备的结构、性能、原理、主要技术参数、牵引能力及完好标准,并会一般性检查、维修、保养及故障处理。
第3条 必须了解本绞车斜巷的基本情况(如斜长、坡度、变坡地段、支护方式、安全设施、信号联系方法及牵引车数)。
第4条 绞车安装地点应挂有司机岗位责任制和绞车管理牌板。
第5条 严格执行“行人不行车,行车不行人”的规定,并在斜巷上下口,斜巷中间部安装警示红灯,由司机操纵,开车红灯亮,停车红灯灭。
第6条 司机必须集中精力,谨慎操作,不得擅自离岗,行车时不得和他人交谈。
二、准备工作
第7条 检查绞车安装地点,顶帮支护必须安全可靠,便于操作和了望,无杂乱异物。
第8条 检查无极绳绞车及张紧器的安装固定应平稳牢固,基础螺丝无松动,张紧器坠陀张紧要适当。
第9条 检查绞车电动抱闸要动作灵敏可靠,油缸不漏油。
第10条 检查钢丝绳无弯折,无严重锈蚀,断丝不超限,钢丝绳插接处不露丝,钢丝绳与梭车要连接牢固,余绳盘紧在梭车滚筒上,保险绳直径要与主绳直径相同,机尾滑轮固定钢丝绳要固定牢固。
第11条 检查小绞车控制开关、操纵按钮、电机、电铃等应无失爆现象,信号必须声光兼备,声音清晰、准确可靠。
第12条 通过检查,发现问题,必须及时向上级汇报,处理好后,方可开车。
第13条 梭车所挂车辆要连结牢固,严禁超挂,保险绳连接要符合标准。
三、起动
第14条 听到清晰、准确的信号后,应按下启动按钮,绞车起动。
第15条 如起动困难,应查明原因,不准强行启动。
四、运行
第16条 绞车运行当中,应集中精力,注意观察,若发现异常情况或不明信号应立即停车查明原因。
第17条 注意绞车个部位运行情况,如发现下列不明情况,必须立即停车,采取措施,待处理好后再运行:
1、有异常响声、异味、异状。
2、钢丝绳有异常跳动,负载增大,或突然松弛。
3、电机单相运转或冒烟。
4、突然断电或有其他险情。
五、停车
第18条 听到停车信号后,司机应立即按下停止按钮。
第19条 司机需离岗时,必须切断电源,闭锁开关。
六、其他规定
第20条 严禁超载、超挂、蹬勾、扒勾。
第21条 车辆掉道,禁止硬拉硬拽。
第22条 普通材料车每次最多可以挂四车,松六车。运送超长、超大物件时,应按专项措施执行。
客服电话:0354-7832900
工作时间:9:00-18:00 (工作日)
意见建议:juyimeihua@163.com